中国数名来美的乘客近日都被JFK机场海关拦截,他们有个共同点,那就是带了大量“海鲜”来美。
到底这部分海鲜有多少?
据纽约州环境保护厅(DEC)4月17日表示,
多名从中国来美的乘客在行李内私带“海鲜”。
这些未申请许可的海产品包括,
大蛏子(RazorClam)、油蛤蜊(oilclams)、
带壳牡蛎(shelledoysters)、
黄沙蚬(varnishclams)和螺类(barnacles)。
以及价格较贵的藤壶等贝类海产品,
遭没收的海产品总共超过磅。
目前有三名中国公民涉案,
他们被开出刑事传票,
须在纽约皇后区刑事法院上庭,
而这些海鲜产品也被海关一并销毁。
根据中国驻美大使馆网站信息,
再次提醒来美的中国旅客,
美国海关禁止或限制入境的物品包括
肉类,鸡蛋,调味品,奶酪,新鲜、风乾、冷冻
或燻製的海鲜,水果,蔬菜,种子等;
含肉和蛋的月饼、粽子,腊肉、
燻肉,肉鬆,火腿,烤鸭等也都禁止入境。
除了贝类,根据纽约州鱼类和野生动物相关条例规定,
大闸蟹也属于入侵物种,
不论死活,在纽约州均禁止进口、运输、购买或出售。
律师表示华裔民众因不熟悉海关规定
而在入境美国时遭查出生鲜和食物
会被开具刑事控罪传票或现金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。
一些人虽然是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,
但若被法官认定有罪,将留下刑事案底,
可能影响未来入籍。
也会在CBP或环境保护警察的系统中留下记录,
未来2年内成为出入境检查的“重点检查对象”。
入境美国时必须递交填写好的“海关申报表”(FormB),
除了姓名、签证、旅行记录等基本信息之外,
表中第11项很重要。
有关是否携带“水果、蔬菜、植物、种子、食物、
昆虫、肉类、动物、野生物产品”的询问项,
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。
如果虚报且被查出携带生鲜鱼肉等产品,
又在检查人员盘问时无法交代细节,
执法人员有权开具罚单或刑事控罪传票。
同时,刑事控罪传票的法庭程序少则2至3个月,
多则耗时一年半,建议民众过关时勿以身犯险。
别再吃了!华人“隔夜快递”国内海鲜,引来海关严查入美华人行李几天前,我们报道了数位华人,
在纽约肯尼迪机场因携带海鲜被捕,
当时从这些人身上共查禁逾磅违禁海鲜产品,
可能有些人要问了,
这么多违规海鲜,真的是自用吗?
显然近期这么多海鲜都在闯海关,
肯定背后有什么事情,
据知情人士透露,
这是一条隐蔽的”人肉走私“。
一位华人微商程先生称:
他自己在美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