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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河大洼子那片儿,东沙河拐了个大湾儿,清澈的河水,沙板儿的河滩,通过许多条流水的短沟,与大洼子浅水相连着,玩够了浅水的鱼虾蟹蚌,随时都顺着河沟,回到大河里去。
挂锄以后,东沙河两岸的乡亲,会有几天的空闲,晾晒完被褥,大姑娘小媳妇们,又开始精心打扮自己了。此时,庄稼苗窜起有一尺高,裸露了一个冬天的河道,也终于有了点遮掩,潺潺的流水里,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来,咕咚咕咚搅动的,是黑鱼棒子,吧嗒吧嗒紧贴着岸边的,是长须子鲶鱼,噼里啪啦乱串的,是半大的鲫鱼和瓶鱼,蛰伏了一冬的河蚌,也相约爬到岸边晒太阳。
四海屯和黑鱼村的女人,来的比较少,最南边的是小孙庄的,中间那段河道里忙活的,是拉拉村的妇女,三俩成伙儿在上游的,才是陈家铺村的“茬啦”人。都是借着洗澡的名义,谁也不说去河里“摸”鱼“摸”蛤蜊。那时还没有洗头膏,也不会带香皂,讲究点儿的,兜里揣一小块儿碱,忘性大点的,只带一条面口袋,先用河水浸泡头,接着往头皮上抹点碱,洗去细末也不着急出来,揪下一根结实点的“水稗草”,打个结儿,叼在嘴里顺着河道开始“摸”鱼窝儿,惊得各种鱼儿噼里啪啦逃,“摸”上三五条,鱼儿也都跑到深水里游去了,不甘心的她们,绝对不满足串在“水稗草”上的三五条,走上岸,拽来特意带来的面口袋,专心致志“摸”起蛤蜊(河蚌)来。
蛤蜊(河蚌)那东西,可比鱼儿好“摸”多了,一会儿就能“摸”一面袋子。蛤蜊那东西,“摸”到了它就不动了,它喜欢卧在河泥里,紧紧吸附着河床,移动的非常缓慢。“摸”河蚌,关键不是拿手去摸,有经验的“摸”蛤蜊人,完全都是靠脚去踩,脚指头一碰到蛤蜊,就能感知大与小,也能感知是死还是活,死蛤蜊都是空壳的,脚能感觉出来它的“死硬”,活蛤蜊的外壳,踩上去特光滑,还能感觉到它的“不服气”,东沙河的下游河道里,有两种蛤蜊,一种是“海虹”般的大小,黝黑的外壳上,夹杂着醒目的白道子,这种河蚌个头虽不大,但壳里的肉是满满的,无论是煮着吃还是烤着吃,都没有腥气口感最好,它对住的地方最挑剔,只活在河道拐弯水急的地方。还有一种长的比手掌还大的蛤蜊,“中年”时期也差不多有拳头大,这种蛤蜊遍地都是,懂行的“摸”蛤蜊的,最愿意“摸”黑蛤蜊。
半截身子在水里,趟着水拿脚探,每一步,都能探到蛤蜊在,踩脚下,深呼吸,憋口气,原地下蹲潜水里,拿手去摸,手碰到了脚丫子,才把脚挪开,抠着蛤蜊拿出来,蛤蜊到手的同时,身子也同时浮出水面来,另一只手抹把脸上的水,睁开眼睛再对蛤蜊做检验,个头够了想要的大小,才把它装口袋里,所谓的“摸”蛤蜊,其实是拿脚去踩再用手去抠,只要它待的地方水深超过胳膊长,都得使用立定、蹲潜、手抠的连贯动作,没有娴熟的原地下潜泳技,只能在浅水里“摸”了,如果遇到几乎没过头的水深,也是能把蛤蜊“摸”出来的,无需脚踩着,原地一跃头朝下,就地来个一百八十度大翻转,双手去摸大致的位置,也能迅速把它“摸”出来。“摸”蛤蜊吃的人,和打鱼摸虾的心态不一样,也不知道为啥,所有“摸”蛤蜊的人,都觉得自己所做的事,挺“丢人”的,都怕乡亲们笑话,即使早就“摸”了一面袋,也是磨磨蹭蹭不回家,再洗一遍头,再磨蹭着洗脚,装蛤蜊的面口袋,也是隐在水里面,直到确认邻居们都忙着做饭,才开始健步如飞抄近路,以做了贼般的心态,扛着水淋淋的面带子回家。整个盘锦附近的人,以前都把吃河蛤蜊,当成见不得人的事,比吃泥鳅鱼还没脸见人,唠嗑说啥都可以,就是没人提灰堆上的蛤蜊皮,但煮蛤蜊毕竟很鲜,蛤蜊煮张嘴儿,就能吃,闲暇摸点蛤蜊吃的人,还是挺多的。最常去河里“摸”蛤蜊的,都是孩子和女人,男极少做这事。有的人“摸”蛤蜊是玩,有的人摸蛤蜊喂鸡,有的人摸它,是用它的肉,做茴香酱吃。以前的蛤蜊太多了,不大的功夫,就能摸许多,大的小的,扁的圆的,还有壳上带白道的,想摸啥样的,就摸啥样的。烧蛤蜊,烤蛤蜊,那都是小孩子随时能做的,随便笼上一堆火,火着起来,再下河摸都来得及。
▎作者:赵雁明
中国现代作家协会会员,西部散文,川府影视签约作家,喜欢写散文和乡土文章,热爱家乡热爱祖国,有多篇文章获奖或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。
来源:燕鸣乡土文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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