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指尖灵火
我是个混日子的魔术师,这并不是什么谦虚的说法。跟着这个剧团已经七年了,祖国的大好河山基本也跑遍了。当然,我们去的地方都是些小县城、小乡镇。说实话,大城市的人不爱看我们这些过时的玩意儿。
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排过新节目了。不过,就算这样,我也稳坐这个剧团的第一把交椅。我有绝活儿。每次演出,压轴都是我。那些露着大白腿的舞蹈姑娘们,总是缠着我,想要学一招半式。怎么可能!绝活儿这东西,不是谁腿长谁就能学会的。
就连方方我也没有教过她。方方是我的搭档,我变兔子,她负责吸引视线;我换牌,她继续负责吸引视线。遗憾的是,她不是双胞胎。要知道,不是双胞胎很多魔术就变不了。不过,这姑娘很聪明,我也没有换掉她的打算。
我最喜欢她的,还是懂事。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剧团,之前那个被炒掉的魔术师刚坏了场子,方方坐在那儿,还打着石膏,整个人小小一只,仿佛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。她梨花带雨地看了我一眼,长长的睫毛,大眼睛。那眼神,小鹿一样柔弱。我的心狠狠跳了几下。团长等着我说话,我说,就她吧,不换人了。
她松了口气,眼泪渐渐就蓄满了眼眶。这行的规矩,搭档是不轻易换的。因为有些节目是很危险的,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很不容易,别人的搭档更是不敢轻易用。我之前没有搭档,可以说是个独行侠。这辈子我就跟方方合作过。
方方的机灵,三两句话说不清。第一次跟她排节目,我一个眼神,她就到位了,默契得仿佛老夫老妻。
也不是没动过那方面的心思。她长得不赖。不过,认识她那年,她十五岁,我都三十三了。她一开始叫我叔,过了好几年才改口叫哥。到今年我已经整四十了,她却是枝头开得最艳的年纪。合适吗?团长说,有什么不合适?这行,不是夫妻档,做不长久。我却要脸,心思动过,从没有行动过。
更何况,我有个秘密,从没告诉过人,也不能告诉任何人。做了夫妻,不免要睡一张床,那我一定会露馅儿。
这秘密也不是没告诉过人。我告诉过来弟,后来她死了,世界上再没有人知道了。来弟是我的亡妻,听她的名字,你就能大概知道她一生的故事了,造化弄人,她只有两个姐姐,却没有弟弟。
来弟死于难产,母子都没保住。
好了,说说这秘密吧。其实很简单,我的手指能冒火。只有右手的食指有这个功能。冒出来的火是冷冷的,油绿的火苗,跟打火机的力度差不多,也不会烧焦皮肉,但是能点燃一切易燃物。
十三岁那年夏天,一个黑洞洞的晚上,我把来弟堵在村后的麦垛堆里,扳开她的手亲了她。她闭着眼睛,小脸火烫。不料还没来得及回味初吻的滋味,我就发现她靠着的那麦垛着火了。再一看,我的右手食指也着火了。我吓得使劲甩手。所幸新麦垛返潮,火没有着起。来弟睁开眼睛,沉着冷静地爬到麦垛堆上,撒了一泡尿。
第一次的偷尝禁果,就在心惊肉跳中结束了。晚上我躺在床上,久久不能入眠。回想着她轻轻闭着的大眼睛,扇子一样垂下来的睫毛,我仰躺着伸出手去,仿佛她的脸就在我面前。突然我眼前一亮,油绿的火苗从我的食指尖喷发出来。我吓得鬼叫一声。
适应这个“特异功能”,我花了好长时间。终于我发现,只要一想来弟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,我的手指就会冒火。有一次我梦见了她,醒来的时候差点儿被浓烟呛死——除了我自己没被烧焦,我那小屋里的一切都成了焦炭。
我被爹打得鬼哭狼嚎。后来我就每天带上打农药用的橡胶手套睡觉,弄得浑身总是一股毒药味儿。不过那东西能隔绝空气——特异功能也得符合物理定律啊。
不怕你笑话,我现在都是戴小号的安全套睡觉——我是说戴在食指上。
有了被爹毒打的经历,我这个特异功能没怎么显摆过,我怕爹知道是我放的火,毕竟我把责任全推给了大黄,而大黄已经被我们炖了汤。
只是跟来弟表演过几次,这丫头向来沉着,并不怎么感兴趣,她更关心她妈把鸡蛋给谁吃了——她家三个孩子三只鸡,却总有一只偷懒的,经常一天只能收到两只鸡蛋。
对了,这秘密是还有一个人知道的,我怎么把他忘了呢?
那是我十五岁的夏天,初中毕业了,我和来弟都没考上高中,已经在家里闲待了一个多月。
一个晚上,我和来弟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去看马戏表演。说是看,其实是偷看,我们是买不起五毛钱票的——那时鸡蛋才两毛一个。
我跟着她,占据了一个绝佳地形——村口最高的那颗歪脖子树。两米多高的布围墙内,几个孩子翻着跟头,像是一群猴子,远远看不清楚。来弟不屑地说,我比他们翻得好多了。
这时一个老头在树下喊我们,让来弟给他翻几个跟头。来弟也不怯场,前空翻,后空翻,侧手翻,几个动作就震住了老头。等她站定,老头又仔细瞅了瞅她。
后来这老头就去了来弟家,要收她去马戏团。给一千块。那时的一千块我觉得得有现在的十万块那么多。他爹妈立刻同意了。
我急了,也闹着要去。老头说也让我翻跟头看看。我说那个不会,我给你来个稀奇的。绿油油的火苗一亮,老头的眼睛直了。
稀里糊涂就拜了师父。爹妈说实话不是很情愿,爹原本想让我去大队当会计,已经送了一块表给村长。不过,师父除了那一千,又多给了爹妈一千。还承诺每个月都让我往家里寄钱。
那师父是个很老派的魔术师,教我的东西非常学院派。总拿着戒尺,一个动作不到位就是一下,疼得我龇牙咧嘴,背地里给他起外号叫“老杂毛”。
但我基础很扎实,登台也很早,师父是尽心尽力的。不过,这样的日子过了也就两年。来弟怀孕了——要骂我的话先留着,让我把故事讲完。
师父领着我们扯了证,又给我们办了婚礼。来弟是不高兴的,她一直说要打掉这个孩子。可是师父领着照了B超,是个男孩。他就不许,我也不许。后来就生了。生了三天生不下来,那时正是寒冬快到腊月,我们在内蒙一个小屯子里,雪封了路。眼看着来弟要没气了,脸煞白。她让全屋人都出去,只留下我。贴着耳朵给我讲了一句话。
说完这句话,她就死了,死的时候孩子还在肚子里。
三天后,马戏团着了火,师父被烧死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来弟那句话还像伴着那屋里四面漏进来的风在我耳边回荡:这孩子可能不是你的,可能是老杂毛的!
后来我就一个人游荡了很多年。也先后跟了好几个班子。发现都是换汤不换药。没人知道我的秘密,我也远着所有人。感觉要瞒不住了,就走人。
现在这个剧团并不是马戏团,有歌舞、有曲艺,我一开始不过打打酱油。这行观众说话,渐渐地我就火了,后来人人都叫我大哥,连拉琴的老区,背都佝偻了,也跟着叫我大哥。
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现在的状态,累。安安静静做个边缘人才符合我的想法。不过方方很有面子,从“丫头”慢慢地熬成了“方姐”,也算是值了。
出事那天,我并没有喝多。多年来我克制着自己,因为喝多了我总梦见来弟。那天是除夕,也是方方的生日——这丫头的生日也真是别致。团长让把食堂的桌子拼起来,大家吃火锅。
那天的饭桌上只有方方一个女的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,她那天格外地“闹”。先是指定让团长给她取蛋糕去,团长坳不过她,去了。
又让我给她买冰棍儿去。我说,这冰天雪地的,能买到冰棍儿?就不想去。她竟拉了脸,说出了一个三条街远的地方,卖她爱吃的那种冰棍儿。不想让寿星生气,我只好去了。
等我两手空空地回来,发现整个宿舍成了火海。方方站在宿舍外面,看着冲天的火势。我冲过去,发现门反锁着,外面还抵了搭舞台的架子。
方方泪流满面。她说,哥,你这个办法还真管用。
我一下子呆住了。回想这七年的点点滴滴,我终于知道了,这世界上不只我一个人有特异功能。
方方,不是我们说的那种“能看透人心”,她是真能看透人心。
房子终于塌了。方方举着一张纸,要往火堆里扔。我抢过来,发现是一张人工流产的报告。她望着火堆,眼睛里火苗跳动着。她说,孩子,你的爸爸们都给你陪葬了。
团长提着个蛋糕,远远赶了过来,我连忙把那纸条扔进了火里。
二
还欠我三块
阿章真是小气,不过借了他一百块,总是催着要。连“妹子出事了”这种理由都编得出来!
他前脚出了门,后脚大家就抱怨起来。
如果有钱,谁愿意借钱呢?大壮嘴里含着半颗卤蛋,瓮声瓮气地说道。
明明知道我们没有钱,还总是逼着还。小鬼头说着,狠狠吸了一口烟屁股,差点烧到手。
钱是我出面借的,因为我和阿章是同乡。但是花却是大家一起花掉的——买了啤酒、花生和香烟什么的,还有每人一个鸡腿儿——再穷也得吃喝啊!
刚才大家凑了半天,也只凑到了九十七块。阿章站在门口,我总感觉他在发抖。他说,你们还欠我三块,一百块还了九十七,还差三块!念叨了好几遍。
大家都低着头做自己的事,没有人搭理他的话茬儿。他站了一下,最后犹豫着走了。三块钱,真是小气啊!
晚上就听到了他出事的消息。是大壮带来的消息。他和小鬼头被工头派去收尸了,是真正的
收尸,收的正是阿章的尸体。
据说他那心智不全的妹子偷拿了人家胖老板柜台里的银戒指。
到底是不是偷,谁也说不清楚。那妹子平时手脚挺干净的。后来有人说看到了,妹子给了一百块,胖老板拿着钱进了后屋,出来又管妹子要钱。
阿章赶去交钱,却被告知要三倍罚款——银戒指是33.3元,三倍就是99.9元,而他只有97块。三言两语不合,两个人打了起来。
我们听到这里都嗤笑起来,阿章那小眼镜也能打架!果然三两下他就被打倒在地上,眼镜也摔碎了。
这时他那妹子也去扑打那首饰店老板——你别说,那个妹妹虽然是个白痴,长得却真是不错。
那脸盘、那身段,要不是怕生出小白痴,我真想讨她做老婆——那老板估计也是临时起意,不过在她胸前抓了几把,却被阿章扎了个透心凉,十几个血窟窿。他一定顶后悔放那么长一把刀当装饰。这下好,没镇住店子,倒招来了黑白无常。
阿章估计是杀红了眼,竟然把他妹子也顺道抹了脖子。最后,给自己也来了个干净痛快的。
真是条汉子!我想起他那唯唯诺诺的样子,不过多读了几年书,就被工头要去记账了,再不用像我们一样苦生活。一个村的,凭什么就你出息?从那时起,我就总找他借钱。
他说,我妈活着的时候,你总帮她挑水,还帮她找过猪,我记得,这恩,我会报。
猴年马月的事了,我都不记得。不过,既然他要报恩,那我就多找他借钱,让他好好报,谁让他每月比我多赚块呢。
更何况,他妹子也领着一份工资。
他那瞎眼的妈死了以后,他的妹子也跟着我们住在工棚的宿舍里。虽然脑子不大灵光,干活儿却很好使。从他妹子来了,我们总能穿上干净衣服鞋袜,睡上干净被褥。一进门壶里总是满满的热水,饭菜都打好了摆得整整齐齐。我们是真心把她也当了妹子了。
出了这样的事,再回到冷锅冷灶的宿舍,谁都不免叹息起来。不过工头来了,带来了这个月的工资,大家又都活泛起来。工头给了我两千块钱,还有阿章兄妹的骨灰,让我带回老家去。唉,工头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啊!
我把那两个小罐子放在了自己的铺上。其他几个人顿时都躲到了一边。是啊,谁愿意沾染这
晦气呢?不过他们是不知道,阿章家里再没人了。他爹死得早,他妈慢慢哭瞎了眼睛,他考
了几年大学都没考上,妹子又是个白痴。本家亲戚都几十年没来往了。我琢磨着自己是不是
该回一趟村里,就把骨灰撒到他们家的破院子里吧。
我们都睡下了,突然一阵吵闹。一个肥女人冲了进来,后面跟着几个愣头青的小子。她说自己是首饰店的老板娘,看上去却像跟那胖老板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她点名找着我,说我是阿章的表哥,要我赔钱、偿命。
我不是他表哥,我是他同乡。我跟她好声好气地解释。她却杀猪一样叫得更响了。大家听不过去,发一声喊,都从铺位上起来,涌到门口。愣头青们害怕了,那肥女人气焰也顿时短了。
工头披着衣服,匆匆赶过来,把那肥女人连哄带劝弄走了。
总算睡了个囫囵觉,大家都睡得又沉又实。
第二天还迷糊着,小鬼头又吵闹起来。他手里拿着一把票子,非说有人偷了他的钱。
整整齐齐的八百块,现在只有七百九十七了!到底是谁拿去买烟了?他满屋乱翻着,大家为了证明清白,都坐着不动让他翻。
一买两盒,花我的钱不心疼是吧?翻了一圈没发现,小鬼头说着,快哭了。
大壮一巴掌打在他后脑勺:瞧你那出息,你叫声哥,我给你三块!
哥!哥!亲哥!小鬼头还挂着泪,就笑了。大家一阵哄笑。
大壮骂骂咧咧地翻着裤兜。
我操!突然他骂了起来,到底谁他妈手脚不干净?老子也只剩七百九十七了!
他一说,大家都翻起裤兜来。
居然每个人的八百块,都变成了七百九十七!
我突然想到了什么,打了一个寒噤。
你们还欠我三块!——这是阿章最后的一句话。
大壮请了个婆子,在工棚里烧了些纸钱,把两罐骨灰也寄存到了她那里,就再没出过奇怪的事。
胖女人又来闹了一次,听我们说了闹鬼的事,吓得丢下一百块钱,屁滚尿流地跑了。
接下来赶进度,整整一个月,我也没来得及回村里。
又发了工资。
又是第二天起床,小鬼头惨叫。
又他妈的每人少了三块!
大家骂着那婆子不灵,有人说,明明只欠了三块,还了都十几个三块了!这死人的钱真是还不清!
结果说完,他就闪了舌头,肿了半边脸,看上去好像被狠狠扇了一巴掌。
大家都说我得赶快回一趟村里了。我就找工头请了假,没想到工头竟然说要开车送我回去。
天上掉馅饼了,我赶紧给他买了一盒八块的白沙。要知道车票可比这盒烟贵多了。
工头和婆子嘀嘀咕咕了半天,我在一边抱着两个沉甸甸的骨灰罐子,等得都尿急了。到了村里,我顾不得看爹妈,先和工头去了山后面阿章家的破院子。
远远地有个人影在屋前的地里忙着。我使劲一看,感觉裤裆里一热。好像是阿章他妹子!
走近了一看,真是那个傻妹子!脖子上缠着纱布,见了我,咧嘴一笑,地上却是有影子的。
我抱着两个罐子,感觉要往后倒,工头一把扶住了我。
这时门吱嘎一声开了,阿章走了出来,也是脖子缠着纱布,见到我们也是咧嘴一笑。
我算是个胆大的,这会儿也是强撑着才没晕过去。
工头和阿章握着手。阿章把我们往屋里让。
喝着热茶,我才反应过来,这他妈是狸猫换太子啊,值,看了场大戏!
三
蚌精
我小时候很喜欢喝蛤蜊汤。那种旧版一角硬币大小的蛤蜊,花灰的外壳,家乡人称为“ben”,不知道这个读音对应的是怎样一个字,很多乡音是只能是口口相传的。
那时我不过七八岁,瘦得正面像竹竿,侧面像纸片。但是我很能吃,简直嗜蛤蜊如命。一开饭先咕嘟咕嘟灌下去两大碗汤。盛在青花大盆中的白汤,餐餐都是用蛤蜊和葱花呛了锅,有时放一两片豆腐,有时甩进一个鸡蛋,舅妈的手艺清淡到极致,却又无比鲜香。那时的汤都是比着家里的人口做的,至今我不知道自己餐餐多喝的那碗汤,是谁让给我的。可能是外公外婆,也可能是舅妈,但绝不可能是小表哥。
我和小表哥简直不共戴天。他不过大我两岁,对于一个剥夺了他老幺地位和全部宠爱的小丫头,怎么能不恨之入骨?我们一天要打上几百架。小表哥比我还要瘦,掰腕子常常输给我,高出我一个头的优势也就不那么明显了。
只有午后那场雨过后,我们才会有短暂的和平时光。去游泳。这是家长们明令禁止的。海边长大的孩子,水性都不会差。可是,危险往往来自大意。在对街小阿丽溺水后,家长们管得更严了。但是再严,他们也是要歇午觉的。十次有八次,我们能从舅妈那半开半闭的眼皮底下溜出来。
小表哥水性极好,一口气能憋几十分钟,至今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。小时候他骗我说自己长着腮,可以在水里呼吸,我深信不疑。
我的泳衣是鲜红的,只有那一件。从水里出来,找块干净的石头把它铺上去,几分钟就干透了。抖抖上面的盐花儿,第二天继续穿。那时不知道海水是有腐蚀性的,慢慢地红色褪了,布料也变得像用旧的抹布一样萎靡不振了。
那泳衣是母亲从城里带给我的,四根长长的交叉绑带,是小渔村没有的洋气。母亲很少回来,人们都说她在城里做着大生意,外婆一家的开销,多多少少是仰仗着她的。我有些怕她。她总是穿着套装,画着红嘴唇,见我要往她身上猴,就轻轻地皱眉头。
我的水性并不好。很多年后,我在朋友们的怂恿下,跳进了儿童泳池,浮力一袭来,我顿时四肢僵硬,灌了一肚子水,最后还是被救生员拖出来的。
算起来,八岁生日后我就再没有下过水。
那一天,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,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,就是午后那场雨,下得时间长了点儿,雨后虽然放了晴,阳光却有些疲懒。
那天我有着奇怪的遭遇:早上我醒来时,胳膊被什么东西扎到了,仔细一看,竟是一只非常粗壮的蚱蜢腿,捋直了比我的手掌还要长。断掉的地方甚至还渗着透明的体液。按小渔村的说法儿,这是要遇到白事的征兆。我的心砰砰直跳。外婆的气喘病已经拖了很久,我那天早上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她。
不过,到底是孩子心性,到了午饭后,我就把早上的奇怪事件忘了个一干二净。
照例溜去游泳。系泳衣带子的时候,一根带子被我扯断了,半天绑不上。小表哥已经下了水,我索性把所有带子在身后胡乱一挽。
那天的水,比平常要凉一点,但是绝对不刺骨,反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感觉。小表哥教我在水下睁眼睛,我已经学了很久而不得要领,可是那天突然就开窍了,一个全新的水底世界让我震惊得无以复加。
我们潜泳到了一排排巨大的网格箱那里,那是邻村黎伯养珍珠蚌的地方。这地方是被大人们明令禁止接近的,据说有着蚌精守护。可是又有什么能阻挡小孩子的好奇心呢?
珍珠蚌很大,肉很厚,可惜是不能吃的。有时候我的背上晒破了皮,舅妈就从黎伯那里讨来一点珍珠粉末,和蛋清一起和匀了给我涂上,一两天就痊愈了,而且也不留疤。
有一个网格箱破了一个大洞,很新的洞口,应该是刚被大鱼咬过。小表哥钻了进去。我也在后面跟了进去。午后的珍珠蚌,都半敞开了壳晒着太阳。我和小表哥数着里面的珍珠,一排排的很难数清。
过了一会儿,我得去换气了,于是就向破口游过去。突然我的脑袋嗡地一声:破口不见了,我们被关在了网格箱里!慌乱中,我一下子吐出一大串空气,顿时感到一阵窒息。小表哥游了过来,显然他也发现了破口不见了,眼睛瞪得溜圆,也是一下吐出一大串空气。
我的眼睛又酸又胀,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。就在这时,小表哥扳着我的脸,给我度了一口气。他照列促狭地指指耳后,意思是告诉我他在用腮呼吸。
又能看清东西了,这时我才发现破口就在那里,而我身后的泳衣带子,和破口的绳子死死地搅在了一起。
小表哥用力地脱着我的泳衣,我感觉到他的指甲划破了我的背。终于,泳衣脱了下来,我从破口游了出去。
一转身,我看到了这辈子最不能理解的一件事:破口又不见了,小表哥在网格箱里,朝我咧嘴笑着,打着手势让我赶紧去换气。
来不及多想,我飞快地游上去,在肺泡破裂前,呼吸到了救命的空气。缓了十几秒,我又一次潜到了水底,虽然我感觉自己是直直下去的,可是水下的景象却大有不同:网格箱仿佛在几百米之外,只能远远地看到一片轮廓。
我从来没有游过那么快。等游到了地方,我完全傻了:我的泳衣缠在网格箱上飘着,根本没有什么破口,也没有了小表哥。
我在那片网格箱附近折腾了一个多小时,感觉到有些抽筋了,才不得不向岸上游去。
家里的屋檐已经能够看到了,我想象着小表哥也许已经自己回了家,现在正在被舅妈罚跪。罚跪,如果是真的,那该多好!我愿意替他跪上七天七夜。
可是那时的我也明白,他是不可能不等我自己回家的。
看到披头散发满身血痕赤身裸体的我,家里人都惊呆了。我顾不得这些,声嘶力竭地问他们:寸寸呢?寸寸回来没有?
寸寸是小表哥的小名。
全村人找了十几天。黎伯甚至把所有的网格箱都捞了出来仔细查看。我的红泳衣终于证明了我没有说谎。
小表哥就这样消失了。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外婆是一个多月后走的,外公紧随其后。
接着,舅妈的脑子慢慢地不太清楚了,常常忘了时间,呆坐在海边。
医院,把我接回了身边,我的童年结束了。
我坐在城里明光瓦亮的六层楼的教室里,手里拿着一本《十万个为什么》。想着小表哥和他最后的笑,我终于明白了,人是没有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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